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高校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69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全面实行学术诚信承诺制度,凝聚坚守学术诚信的共识,各部门、二级院部组织教师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后拍照或扫描),科研秘书汇总本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4),连同承诺书于2022年12月15日前发送科研处OA。
(二)开展存量论文自查
请各部门、二级院部组织每位教师对科研诚信(主要是论文)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文、不漏一项,并填写《2019年以来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期刊论文统计表》(附件2),科研秘书汇总后一并将《存量论文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5)2022年12月15日前发送科研处OA。
(三)持续组织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
每个二级院部和部门至少确定1名宣讲人员,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2022年12月15日前将《科研诚信宣讲队伍人员名单》(附件6)、2023年3月25日将《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7)、宣传教育活动照片及《部门科研诚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附件8)填写后发科研处OA。相关文件及宣传教育案例,可在中国科研诚信网(https://www.orichina.cn/)查询、学习。
三、整治工作要求
各部门、二级院部要进一步强化对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有关部署以及教育部和我省各项要求。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见实效,持续提升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
科研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