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各校属企业: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49号)、《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混合所有制办学、技术服务相关材料整理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产教融合-混合所有制办学

1.数据要求

学校提供混合所有制办学(二级学院、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机构或项目等)支撑材料,综合评价。

2.佐证材料要求

各二级学院提交混合所有制办学情况详细说明和支撑材料。

(二)社会服务-技术服务

1.数据要求

到款额=当年技术服务到款额以及校属企业的各类到款额。

2.佐证材料要求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校属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到款额列表清单。

2)按列表清单顺序提供佐证材料。

(三)特色创新相关材料

1.数据要求

包括当年获得的以下项目:

1)组建、参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2)组建、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

3)立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第一主持单位)。

4)获国家及省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限前三位完成单位)。

5)获批国家及省级、市级科研创新平台。

2.佐证材料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提交特色创新相关项目统计表及对应佐证材料。

二、提交要求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校属企业汇总并审核本院部、企业数据及佐证材料。12月12日前将相关数据统计表打包发送至邮箱:sdlgzycjrh@163.com,12月15日前将佐证材料提交。目前山东省办学质量考核系统尚未开放,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混合所有制、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统计表及佐证材料模板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