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济宁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管理办法》(济科字〔2022〕44号)规定,济宁市科技局现开展2024年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符合我市发展规划的重点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能形成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技术优势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备案的主体或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市内注册且正常经营满两年,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拥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试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和场地,至少拥有1条以上中试生产线,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200万元。
(三)拥有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和工艺规程的固定研发团队,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研究生学历(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不少于10人。
(四)面向行业开展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检验检测、成果熟化等公共服务,技术领先、绩效明显,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我市转化,成果转化促进作用发挥显著,能满足对外承担中试服务的要求。年中试服务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五)符合国家和省、市安全、环保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要求。
三、我校申报要求
请各部门、二级院部查阅济宁市科技局网站通知(http://jnkj.jining.gov.cn/art/2024/5/17/art_14864_2705279.html),组织团队积极申报,于5月24日前将《济宁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备案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科研处516办公室,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dlgzykyc@163.com,逾期不予处理。
联系人:岳炫13863770506 晋通 15092637879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