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策理论研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重大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5年重大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确定的研究题目范围内选题申报(请勿自拟题目)。

二、课题负责人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主持并完成过至少一项部级或省级课题。一人限申报一项课题,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尚未结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年重大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课题。

三、课题管理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印发立项通知并组织签订项目任务书。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管理,组织开展中期调度,必要时对课题予以中止、撤销和调整。组成专家评审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评审,评审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三)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研究”课题需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其余课题计划完成时间均为2025年12月底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

四、成果要求

(一)课题最终成果为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主题鲜明,论点突出,论述有据,政策建议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拥有课题研究成果的处置权,课题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报送等,需征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并在显著位置标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字样。

五、经费管理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课题提供经费支持,每项课题不超过25万元,分两次拨付至课题承担单位银行账户,签订项目任务书后拨付70%,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30%。各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套资金支持课题研究。

(二)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课题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我校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于2025年2月27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交至行政楼5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dlgzykyc@163.com(标题:人社部课题+姓名)。

联系人:李宁18678766003 张令仪15092693086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