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集中申报202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省厅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本次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C类)、面上项目,项目执行期均为3年,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申报人须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2026年1月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未满43周岁(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人才类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领军人才及其青年人才计划资助。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申报人须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2026年1月1日男性未满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人才类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领军人才及其青年人才计划资助。

(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申报人须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2026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面上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我校全职在岗或全时双聘人员,项目执行期满之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1968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从事所申报领域的研究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无在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

1.我校面上项目申报限额为3项,其他类型项目不限项。

2.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参与人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二)支持方向

与集成电路、量子、人工智能、工业母机、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海洋、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盐碱地综合利用、脑机接口、文化、机器人、现代食品、轻工纺织、现代冶金等17个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中基础研究重点支持方向联系紧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不属于以上领域的项目,也可申报。

(三)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应科学填写项目内容,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时填写的相关内容将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

2.参与人员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须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盖章)并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联合申报协议应覆盖全部项目周期。

3.其他要求详见省厅通知(附件1)

(四)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直接给予”政策符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报条件,且博士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或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院所(按最新版本,名单见附件2),自2024年1月1日起首次全职来鲁创新创业的,可申请该政策项目;需按照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的证明材料(包括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博士毕业12个月以上签订工作合同的还需提供空档期非在鲁工作(学习)证明。)

三、材料提交

请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模板(参考)》(附件3)于2026年1月3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word)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dlgzykyc@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人),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宁18678766003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