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省发改委文件和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省级服务业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省级服务业发展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此次课题申报重点面向市内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以及服务业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申报的课题需要有稳定的研究团队,课题主要完成人(包含申报人本人)应控制在5人以内,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较高的服务业发展理论素养或实践经验。

二、有关要求

1.选题范围。研究课题应重点围绕十四五期间推进我省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进行选题。选题可以立足整个山东服务业发展形势、后疫情时期服务业发展、服务业综合改革、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融合发展等内容,也可以重点选取某个服务业具体行业领域。

2.课题内容与要求。研究课题应立足选题主旨,注重理论科学性与实践指导性的统一、国际国内经验与山东特色实际相融合,透彻分析问题,切实找出痛点、难点,准确提出对策建议。内容主要包括:当前形势的分析研判,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的差距,存在的问题,应对的措施举措等。

3.申报途径。课题申报坚持属地推荐原则,由申报对象自愿申报,填写《省级服务业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1)并经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规划协调处。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企业(单位)可直接申报推荐。

4.申报数量。每个高校、科研院所择优推荐1-2个研究课题。

5.课题运用。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课题申报情况,按照类别选取部分课题,作为省级服务业发展研究课题。研究课题确定后,申报人应按照既定时限及要求,负责抓好课题的研究分析,形成研究成果报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成果所有权归课题组,课题组和省发展改革委共同拥有成果的使用权。

三、申报时间

请课题申报者认真填写《省级服务业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1),于2021年1月412:00前将纸质版1份报送至科研科研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sdlgz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有需要咨询事宜,请联系:高琰(66226)岳炫(62506)

研处

2020年1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