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教育数字化与产教协同”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本次专项课题聚焦教学改革、数字赋能、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等关键领域,重点围绕教育数字化与产教协同的理论机制、资源建设、平台开发、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等方面开展研究。具体研究方向详见《“教育数字化与产教协同”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的成果积累,每人限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0人。
2.课题根据课题经费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重点课题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地填写申请书,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在专项申请书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必须以脚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处。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有关要求
1.课题研究应注重应用性与创新性,形成可操作、可落地的成果,如课程体系、教材资源、工作指南等。
2.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个别课题需要延长的可根据课题复杂程度适度延长执行周期,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3.课题负责人需做好经费使用管理,在申报时做好经费预算,在结题时提交经费决算表。
4.有关课题立项后的支持保障,详见附件2《课题申报指南》。
四、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填写《教育数字化与产教协同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3),于2026年1月26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dlgzykyc@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教育数字化与产教协同专项+申报人),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宁18678766003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