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yb.cn 2016年10月24日 作者:徐锋 来源:浙江教育报
浙江积极响应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强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责任,在全省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目前,已有99所高校建立了各种类型的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在高校建立创业学院,主要目的在于以此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引领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但是,如今社会上存在不同看法,如认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为了促进大学生就业,或者是为了丰富“第二课堂”校园文化;也有人把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简单归结为只是为了增加几门与创业有关的课程或者建立几个大学生众创空间等。
在我看来,这些看法并不准确。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近日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指出,要把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和重中之重,多点突破、纵深推进,进一步明确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方向。从当前的实际工作看,正是由于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目标要求缺乏准确理解和把握,缺乏考虑到其对高校人才培养的价值引导,也给学校工作实践带来了一些问题,并导致少数人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产生误解。
通过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关键在于对目前的高校教学进行综合改革。时下,一些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存在“路径依赖”的现象,教学目标、方法、手段简单地照搬传统教学模式。事实上,创业者不是在教室里教出来的。创新创业教育具有自身的特定规律,创业者身上一些特定的创业素质,诸如冒险精神、大胆果敢等,并不能完全通过课堂训练而习得。
另外,创业还需要一定的行业载体。因此,创业教育教学在知识上和技能上依行业不同存在着较大差异,如果仅仅依赖传统教学方法,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也是难以实现的。各高校必须认真研究探索创新创业教育规律,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手段改革创新。
不能将学生自主创业率作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目标。创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活动,创业人才培养毫无疑问是核心目标,目前我国关于创业人才的形成标准暂时还缺乏统一的评价体系。在现阶段,不少高校将自主创业作为创业人才的形成标准,进而将创业教育的核心目标定位于创业支持,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率,这有悖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本质要求。
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建立科学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各高校要正确理解把握当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目标、方向和重点,通过积极的实践探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构建全链条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打造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浙江模式。 (浙江工商大学创业学院院长 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