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产教融合处)是负责学校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内设副科级科室3个,分别为:产教融合办公室、科研管理科、成果管理与技术转移科。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科研和科技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验收,统筹科研项目经费等管理工作;负责横向科技协作、技术合同审核及监督执行。

3)负责科研(科技)平台和创新团队的遴选、建设和管理。

4)负责科研(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全校科研(科技)成果的转化、登记、评审、奖励、推广应用等工作。

5)负责协调科协、社科联等相关联合会、协会、学会工作;负责科普教育、社科普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和老科协的日常工作。

6)负责管理现代职业教育研究所相关工作;负责学校重大学术活动的组织安排和监督管理。

7)负责牵头制定学校产教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负责推进校地、校企、校校、校院等产学研合作。

9)负责各类产教融合相关平台载体建设、评估、考核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