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第二批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 年)的意见》(教师〔2016〕10 号)、《山东省
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 年)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17 号)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29 号)要求,经研究,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实施第二批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面向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传统(民族)技艺等紧缺专业,依托全省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或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科技型企业,2018 年在全省遴选立项建设 100 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二、申报遴选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人员及依托载体条件,依照鲁教师函〔2017〕29 号文件要求执行,各有关人员和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申报的平台名称要规范简洁,体现平台特色。依托载体要明确具体,中高职学校与我省应用型高校或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联合申报的平台项目,依托载体中要注明应用型高校或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的单位名称和具体机构。依托专业要切合实际,保证平台组成人员中有该专业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申报团队于4月9日前将纸质版《山东省第二批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申报表》(一式 1 份)交至科研处411办公室马玉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马玉OA。
附件: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29 号)
2.山东省第二批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申报表
科研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