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济宁市社科联发布《关于实施2026年济宁社科“乡村记忆·记录村史”项目的通知》,为做好我校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时间主线,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基层农村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方面取得的工作进展,客观记录乡村振兴发展历程,编纂集文本、图片、音视频等为一体的“村史”,留住乡村振兴文化记忆,讲好新时代乡村振兴发展故事,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济宁实践凝聚力量。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站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济宁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需亲自靠上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同时可设立项目成果转化负责人,原则上为县(市、区)相关部门以及乡镇负责人,享受项目负责人待遇,牵头负责前期调研服务、沟通协调及资料提供和后期成果转化等工作;项目组人员不超过6人。
3.省、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4.具体村庄从乡村振兴代表性村庄名单(附件4)中选取,一个项目组只能承担一个村的村史记录。
5.本年度村史项目已被纳入2026年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体系,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社科规划项目。
6.其他要求详见市社科联通知(附件1)。
(二)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专项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活页》(附件2)、《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申报材料于2026年3月9日17:00前将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dlgzykyc@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村史项目+课题负责人)。
联系人:李宁18678766003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