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济宁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做好2026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济社发〔2026〕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
本年度项目分为重大应用对策研究专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题、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理论源头与济宁实践研究专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宁实践研究专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究专题、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研究专题、档案工作服务济宁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题、青年项目专题以及年度课题。各课题研究方向详见《2026年度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附件2)。
申报重大应用对策研究专题,须严格遵循选题方向和题目名称,不得自行更改。其他专题可参照课题指南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和领域进行选题,也可在此基础上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上述条件者,须由所在单位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单位分管领导书面推荐,并经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2.青年项目专题申报人(含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4月2日以后出生)。入选济宁市青年社科人才库的人员,以课题负责人身份申报时,不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的限制。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由1人担任(重大应用对策研究课题除外),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课题负责人在牵头申报一个课题的同时,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另一个课题。已承担市社科规划课题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含“乡村记忆·记录村史”项目),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课题。同一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的课题不得超过2项。
4.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多头申报。
5.申报人应按照《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无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6.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自行延期的项目不予结项。
(二)结题要求
1.立项课题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任务。
2.申请结项须提交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成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
②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期刊或连续型电子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并被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学术网站之一
收录;
③获得副厅级以上领导,或县(市、区)党委政府、正县级以上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④被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及以上机构印发的书面文书(具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采纳;
⑤在市级以上党报公开发表。
上述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在出版发表、获得领导签批或部门印发时,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及课题编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作为结项依据。其中,在期刊发表、获得领导签批或部门印发的成果,正文内容应不少于2000字。报刊录用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
与市社科联合作上报,并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视上报及批示情况,享受直接予以结项、直接列为年度优秀课题、给予课题资助费用等政策。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济宁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申报材料于2026年4月16日17:00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dlgzykyc@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2026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人姓名)。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宁18678766003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