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两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者为我校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且实质性参与项目具体研究。

)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鲁科字〔2023〕143号),项目申报者在同一年度仅能牵头申报一项省软科学项目,且在申报时无未结题省软科学项目;连续2年牵头申报省软科学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1年申报资格;2020年(含)至今省软科学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根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规定》,同一科研人员同一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申报项目应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

)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134号)规定,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者均应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记录,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杜绝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申报工作安排

申报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管理系统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查看项目指南,按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学校鼓励申报人与企业联合申报

申报人2026年5月517:00完成在线填报,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宁18678766003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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