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二届2025 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 1 1 日至 2025 12 31 日期间,我校教职工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形成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研课题(项目)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出版或结题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

所有申报成果均须提交全文 Word 版,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封面、 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PDF 版,下同)。 

2.提交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封面与目录扫描件、1500 内容简介,并提交著作原件一本(邮寄,一般不退回)。 

3.提交调研报告类成果,如有批示或采用证明,须一并提交。

4.提交课题(项目)类成果,须提交立项证书(文件)及结项(鉴定)证书扫描件。

5.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二届(2025 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

(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表

请认真填写《第十二届(2025 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3),同时提交 Word 版及扫描件(带签字盖章)。

(三)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

申报成果须提交中国知网或万方出具的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其中论文总文字复制比(或总相似比)不得超过20%,调研报告、著作和课题(项目)总文字复制比(或总相似比)不得超过25%,不符合查重比例要求的申报成果不予受理。

三、评审组织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成果申报完成后,将组织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审,并认定一、二、三等成果。

(二) 申报者须遵守学术纪律,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且 5 年内不得申报。

(三)请申报人于 2026 年 5 月 24 日 17:00 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以“成果类型+单位+成果名称+姓名 ”为文件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sdlgzykyc@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人社厅成果+申报人姓名),纸质版送至行政楼516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宁 18678766003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6 5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