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山东省科技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黄河流域协同科技创新(科技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作区域范围
   协作区域范围为重庆、河南、新疆(喀什地区、兵团第十二师)、陕西、四川、内蒙古、甘肃(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州)、山西、西藏日喀则市、青海省海北州、宁夏。其中,新疆、甘肃、西藏、青海除以上指定协作区域外,其他区域不在此次项目申报范围。
   二、申报资格与条件
   1.项目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其中,主要合作单位必须是协作区域范围内的独立法人单位,并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项目任务分工、资金分配(包括专项经费和自筹资金)、知识产权归属、成果管理及合作等内容,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实行“行政+技术”双责任人负责制。行政负责人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任期能覆盖项目执行周期。鼓励45周岁以下的青年优秀人才担任。
   3.项目限项要求。同一科研人员在本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同一独立法人企业牵头的在研和在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参与的在研和在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同一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同专项任务类别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4.科研诚信。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牵头申报单位、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为企业的,须签署“绿色门槛”制度承诺书。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实施期自2026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2.项目申报名称要与发布的指南一致。申请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
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platform/)个人账号,通过“办事大厅-项目-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查看指南,每项指南我校限推荐1个项目。
   3.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
   四、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人于2026年5月28日17:00前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个人账号,通过“办事大厅-项目-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汇总表》(附件3)同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sdlgzyky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科技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项目+申报人),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宁18678766003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