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语函〔2026〕28号)(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十五五”中长期研究课题。围绕“十五五”规划落地,聚焦长期性、系统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开展资源普查、数据建设、理论攻关、机制构建、综合试点等系统研究,重点支持语料库、知识图谱、智能评测工具等载体建设。周期2—3年,原则上2029年底前结项。
(二)2027年度研究课题。聚焦单点具象问题、基层现实难题,开展精准调研、小范围实证、应用验证等轻量化研究,周期1年,自2027年1月实施,原则上不予延期,形成专题报告、咨政建议、特色数据样本、教学资源、技术原型、实操方案等务实成果
。
(三)实践活动类项目。以场景化实践、阵地化建设、资源化开发、智能化应用、常态化试点为核心,周期1年,须明确服务对象、实施区域、活动载体、推进步骤、评价标准,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活动模式、应用方案、案例集及示范标杆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鼓励联合有关部门、科研院所、文化场馆、科技企业等组建联合体申报,交叉领域优先支持跨学科团队。企业及社会机构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
(二)人员条件。负责人须政治素养过硬、科研诚信良好,具备专业基础和履职能力。研究型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实践活动类项目可适度放宽。每人仅限牵头申报1项,核心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在研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及省高校哲社语言文字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7年度课题及实践活动类项目(2026年12月31日前按期结项的除外)。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同类项目;存在学术失范、科研诚信失信且在处罚期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限额要求。实行单位限额推荐,我校限报2项。
(四)选题要求。可参照《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结合研究基础自主拟定名称,不得直接沿用指南条目。
三、成果及结项要求
1.“十五五”中长期研究课题。全面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研究总报告,并形成至少2项标志性成果(成果形式详见附件);
2.2027年度研究课题。保质完成研究任务,提交专题研究报告,并形成咨政建议、调研报告、数据样本、标准规范、教学资源、实施方案、技术原型或学术论文等至少1项代表性成果。
3.实践活动类项目。全面落地实践任务,提交翔实的实践总结报告,同步形成活动案例集、标准化实施手册、课程资源、阵地成果、数字化产品、影像资料、第三方应用证明或成效评估报告等实践成果。
4.分类评价要求。研究类重选题战略价值、实证质量与决策转化;资源类重数据规模、规范性与开放共享;技术类重性能、应用场景与风险防控;实践类重覆盖范围、落地实效与可复制性。数字化、人工智能类项目不得仅以网站上线、系统演示作结项依据,须提供可核验的数据资源、规范标准、技术测试报告或实际应用成果。
四、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人于11月15日17:00前将《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dlgzykyc@163.com(邮件主题标注: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姓名)。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后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宁 18678766003
附件:
1.关于开展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3.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请书
4.山东省语言文字科研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