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为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水平,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3〕6号),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按照鲁教职字〔2015〕11号文件执行。
二、立项数量
全省计划立项600项左右,其中重点资助项目100项左右、一般资助项目500项左右。
三、立项原则
申报人要坚持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面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面向高技能人才成长需要,结合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以及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聚焦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重点任务,特别是针对“一体两翼五重点”和“五金”建设新方向,开展创新性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选题要参考《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项目指南》所列选题条目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一般不宜直接作为申报项目题目。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视角、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项目研究注重聚焦急需解决的真实和现实问题,项目研究内容设计要与教学成果总结材料区分开。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山东省2023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8日之前申报人将申报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dlgzykyc@163.com(文件命名“2024年度省教改研究项目+姓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宜
1.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统筹推荐。
2.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5年内不得申报研究项目。《申报书(活页)》的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请各部门(二级院部)发动教师积极组建研究团队参与申报,同时可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给予指导,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4.学校支持鼓励教学、科研团队积极申报。鼓励各申报团队积极争取省级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山东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山东省职业教育和产业人才研究院、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理论研究中心、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推荐名额,并及时将联系情况报科研处备案,由科研处统筹申报。
联系人:岳炫13863770506李宁18678766003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