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的要求,现面向全校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3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为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软科学研究能力、能承担起项目核心研究内容或组织任务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根据需要,重大项目可由省外注册的单位和社会组织牵头申报。

(二)项目申报者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且实质性参与项目具体研究。青年项目申报者应在202411日未满40周岁。

(三)项目申报者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省软科学项目,且在申报时无未结题省软科学项目;连续2年牵头申报省软科学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1年申报资格2019年(含)至今未通过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当年正在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有2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前3位科研人员)有3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项目应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

(六)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63号)规定,项目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八)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九)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者均应具有良好科研信用记录。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无个人账号的老师,个人注册后联系科研处审核),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依次经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个人、单位(法人)需使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上注册的账号进行登录。

(二)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我校申报要求

1.登录网站查看具体要求(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4/5/13/art_13360_10313877.html

2.申报人可参考《2023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1),进行项目申报预填写。申报书格式如有变动,待网上填报系统开启后,按照系统提示模板填写。

3.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工作要求,《2024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在科技云平台中发布。请登录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查看。

4.请申报人6317: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dlgzykyc@163.com(邮件主题“省软科学+姓名”),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5.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岳炫13863770506 62506) 晋通1509263787965879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4514日